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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許可證申辦1、什么是排污許可證? 排污許可證,是指排污單位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后,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經審查發放的允許排污單位排放一定數量污染物的憑證。 排污單位需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許可分類管理名錄》所規定的各行業申報時間要求,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申報排口位置、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排放濃度限值、排放量和排放污染物執行標準等信息。 經審核通過后下發的排污許可證,作為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污染物排放的管理依據和企業自行監測依據。 2、什么企業需要辦排污許可證? 一、向大氣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等主要大氣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醫療廢水以及含重金屬、低放射性物質、病原體等有毒有害物質的其他廢水和污水的; 三、在城鎮、工業園區或開發區等運營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 四、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放污染物的; 五、在城市市區內建筑施工使用機械設備,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 六、加油站和儲油庫; 七、其它依法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的。 3、企業辦理排污許可證的意義? 企業可以通過在環境管理的基礎上設計的排放許可證,實現企業生產、污染控制、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的多方面、全過程、精細化管理,減少技術難度。加強企業環境管理,解決環境保護問題。 |